1)對于比較復雜的民用建筑,在設計階段,各工種(暖通、給水排水,供電照明與建筑)首先應協商好空間分隔,定出每種管道的標高范圍。一般情況下不得越出給自己規定的界限,遇有個別管段要越界時應與其他工程協商。
2)解決各種通風管道相碰及協調的原則,一般為:“小管讓大管,有壓讓無壓”。例如,自來水管與風管相撞,則應當自來水管拐彎。冷、熱水管與下水管相碰,則應改變冷、熱水管道。
3)施工前應設備總管的工程師,將各工種的管線,單線畫在一張平面圖上。每種通風管道用一種彩色筆,在各交點處綜合其標高,看是否有矛盾之處,及時發現,將問題解決在安裝之前。
4)為了減少投資,節省空間,降低層高,有些敷設無坡度要求的通風管道,可以穿梁敷設(如自來水管道,消防噴灑干管等)。